四川日報 2022年02月25日
□夏麗莎
近日有媒體報道,,中國人民銀行公布了拒收人民幣現金處罰情況:2021年全國共核實拒收現金行為212起,,2021年第四季度就有32家單位及相關責任人因拒收現金行為受到處罰,其中包括停車場,、物業(yè)公司,、保險公司等,。
在支付方式多元化發(fā)展、移動支付日益便捷高效的當下,,拒收現金看似不會讓大多數人感到不便,。但對那些不善于使用移動支付手段的老年人,以及不具備手機終端使用條件的低收入人群來說,,現金依然是最重要的支付方式,。因此,現金作為基礎的支付手段,,應該也必須受到保障,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》中早已明確,以人民幣支付境內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債務,,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,。央行對拒收現金行為進行常態(tài)化處罰,也表明了嚴厲整治拒收現金行為的決心,。但拒收現金行為場景復雜,、主體繁多,,監(jiān)管難度較大。要搭建更有效的監(jiān)管網絡,,需要遭遇相關情況的群眾主動站出來依法維權,,向拒收現金行為說“不”。
不過,,對消費者而言,,什么樣的證據或線索能有效維權、哪些舉報渠道能有力維權,,仍不夠清晰,。希望相關部門在接下來的工作中,能進一步明確維權方式和維權渠道,,在嚴厲整治拒收現金行為上,,讓消費者與管理者來一場“雙向奔赴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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