甘孜日報 2019年12月18日
本網訊 近日,理塘縣法院立足職能、主動作為,,創(chuàng)新家事糾紛解決模式,,發(fā)揮多元化調節(jié)主體作用,積極與村“兩委”協(xié)調,,及時化解矛盾糾紛,,使案件得到妥善解決。
該院受理了一起離婚糾紛,,原告澤某與被告卓某相識于2008年,,于當年5月登記結婚,育有一女,。原,、被告婚后性格不合,常因家庭瑣事及經濟問題發(fā)生矛盾,,加上雙方父母的參與,,致使矛盾升級,故男方澤某起訴至理塘縣法院,,要求離婚,。
辦案法官進行認真審查后,經多次調解無果,,確認夫妻二人感情確已破裂,,準許澤某與卓某離婚??紤]到被告卓某情緒激烈,、雙方家人參與度高以及案件的實際情況,為避免惡性事件發(fā)生,,當日下午,,承辦法官聯(lián)系了雙方當事人所在地的村委會主任到場,啟動聯(lián)動調解機制對該案件進行處理,,向雙方當事人釋明答疑,。在聯(lián)動調解工作組的主持和引導下,雙方當事人反思了各自存在的問題,,均表示服從法官對該案件的處理結果,。
四郎正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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