甘孜日報 2020年10月21日
本網(wǎng)訊 近日,,理塘縣法院成功調解了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,,最大限度化解了矛盾糾紛,。
據(jù)了解,,今年9月8日,,我州某客運公司稻城分公司駕駛員張某駕駛大型客車沿227國道由稻城往理塘方向行駛時,,因為駕駛操作不當,嚴重撞傷了原告魯某的兩匹馬,,造成馬匹一死一傷,。交通事故認定書裁定因駕駛員操作不當,由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。原,、被告雙方自行協(xié)商賠償事宜無法達成一致意見,,原告起訴至該院。
魯某訴稱,,被撞死的馬原本價值7萬元,,被撞傷的馬價值5萬元。馬匹所有者并沒有漫天要價,,綜合考慮騎乘的馬可以配種繁衍,、具有可預見的經(jīng)濟效益,請求被告以5萬元賠償撞死的小走馬,,以1萬元賠償撞傷馬匹的醫(yī)藥費,。
法官了解案情后,為充分保障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,,第一時間通知保險公司,、客運公司參與案件調解。法官分別向各方當事人釋明法律,、提示風險,,并提出有利于解決問題的合理性建議。最終各方當事人達成一致的調解協(xié)議,,被告賠償3000元,,保險公司賠償52000元。
四郎正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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