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日報 2018年11月19日
明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
本網訊( 林凌 李媛莉)日前,,中央正式備案同意《四川省委關于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》,。11月16日上午,,市縣機構改革專題培訓會在成都舉行,,標志著我省市縣機構改革進入全面實施階段,。按照要求,,市縣機構改革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,。
市縣機構改革是深化地方機構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,。在此次改革過程中,,我省將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,,著力改革市縣機構設置,調整優(yōu)化職能配置,,創(chuàng)新體制機制,,合理劃分事權,理順權責關系,,構建系統(tǒng)完備,、科學規(guī)范、運行高效的市縣機構職能體系,。
《總體意見》明確了20項市縣必須完成的“規(guī)定動作”,,確保對標中央和省級機構改革,實現(xiàn)機構職能體系上下貫通,、執(zhí)行有力,。在機構限額總量控制前提下,各地要把創(chuàng)造力放在優(yōu)化設置上,,既允許“一對多”,,也允許“多對一”。
省委編辦(省機改辦)主任雷世界介紹,,“統(tǒng)一設置”是市縣機構的最大亮點,、最硬要求。在市縣機構改革中將統(tǒng)一設置相對集中行政審批機構,、綜合行政執(zhí)法機構,、農民工服務機構、便民服務機構,?!斑@次機構改革在百萬人口大縣(區(qū))統(tǒng)一設置農民工服務機構,既是從體制機制層面作出的深層次長遠謀劃,,也是關心關愛千百萬務工農民的政治大題,、民心大題”。
培訓會深入學習領會了《總體意見》關于市縣機構改革的部署要求,解答了前期專題調研市縣提出的共性問題,,并傳達省委對推進市縣機構改革提出的具體要求,。各市(州)委編辦相關人員參加培訓。根據安排,,成都市的改革方案由省委審核并報中央備案后批準,。市(州)和縣(市、區(qū))機構改革方案分別于2018年11月,、12月底前按程序報批,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