甘孜日報 2016年12月08日
2016年12月5日甘孜州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通過
根據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吳良軍的提名,,
免去:
楊洪波的甘孜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,、審判員職務;
夏梅的甘孜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、刑二庭庭長,、審判員職務,;
徐波的甘孜州中級人民法院執(zhí)行庭庭長,、審判員職務,;
伍之平的甘孜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;
王宗秀的甘孜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,;
王紅的甘孜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,。
任命:
馮海為甘孜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;
羅云為甘孜州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,、審判委員會委員,。
最新消息